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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第八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实施方案

莆田第八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实施方案

(本方案自2018年8月开始实施)

第一章  指导思想

1.为了加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和效益,增强教育科研的实效性,使我校的教育科研工作步入科学、规范、高效的轨道,以科研课题为牵动将课改工作做真、做细、做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先导作用,促进我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使教育科学研究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2.教育科研工作必须坚持服务教学、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反对重申报轻研究的功利主义和编造数据、结论的弄虚作假行为,以保证教育科研成果的先进、公正、客观、有效和可行。

3、学校大力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基于本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科学研究,积极申报各级课题。已经结题的各级课题若其研究成果确有较高的学术意义和推广价值,学校教研室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在一定范围内宣传报道,扩大其影响。

第二章  课题组的组建和申报 

1.立项原则。课题的选择应围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教育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为主要内容,开展以应用科学为主的研究,可对教育理论及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研究。强调教育科研对本校的教育改革和现实有现实的指导作用,强调教育科研对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有切实的促进作用。力求做到前瞻性、实践性和再创性的统一。  

2.教研组或教师本人根据所教的学科特点,立足课堂,面对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结合国家、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提出课题申报项目,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学校一学年(9、10月)组织一次课题申报、立项活动。省、市课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申报。校级课题研究一般为一年,区、市、省级以上课题研究按文件要求实行。申报区级及以上课题要求至少负责或参与过一次校级课题研究并完成结题。

3.课题人员:校级科研课题组的全部主研人员(含课题负责人)不应超过5人,区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组的全部主研人员(含课题负责人)按上级文件要求实行。每一课题负责人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主持一项课题,但可以同时参与多个课题的研究。

4.课题负责人:每个科研课题组必须确定一人担任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在课题研究中发挥主导作用,其主要工作是:策划课题的申报、构思并适时调整课题研究方案、具体组织实施课题研究工作;对课题组成员明确分工,指导、督促课题组其他成员按计划开展课题研究并按时上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在课题研究中期和结题阶段,负责学期(或学年)研究工作报告、课题研究工作报告的撰写。定期组织召开课题组成员工作会、研讨学习等;课题负责人要收集资料,及时记录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研究体会,定期向校教研室汇报。

5.课题组的其他成员(主研、协研人员)应在课题负责人的领导下,主动而有创造性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及时上报个人研究成果或数据,积极配合课题负责人的工作。课题组的全部主研人员必须承担一定的具体研究任务,在课题研究学年及结题阶段分别上交至少一份研究论文、实验报告或其他有价值的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有权撤换不称职的课题组成员。

6.课题组成员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和变动。因退休、调离我校或不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的,需更换人员要向教科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有效。课题负责人调离岗位,由学校重新任命负责人,课题研究不能中断。

第三章  课题的管理 

1.课题过程管理采用分层管理、责任到人的办法。区、市、省级以上课题按照《莆田第八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执行,教研室主动配合课题主管部门做好对立项课题的检查、评估和结题工作;校级课题按照教研室、教研组、课题组实行分层管理,课题组负责人为该课题的责任人,切实加强进度管理。课题负责人负责考核课题组成员,教研室负责考核课题负责人。

2、课题组负责人每学期初,向教研室及管理部门提交课题研究的阶段性工作计划,期末提交学期工作总结报告。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求课题负责人每一学期至少有一次阶段总结会议,作出书面的阶段性研究报告。

3、课题组要强化研究过程的自我管理,抓好计划实施的反馈调节,抓好研究材料的积累和管理。学校教研室经常检查、了解课题研究情况,检测研究效果,提供信息资料,指导研究方法。区、市、省级以上的课题,必须做到“五有”:有课题研究目标、有课题研究实施方案、有课题研究计划、有课题研究总结报告、有完整的课题研究资料档案。

4、对拒不执行课题负责人分配工作,不能按课题主管部门的结题要求提供相关研究资料,或虽已提交,但该课题的主管部门不予认可,且又不能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的。课题负责人及教研室有权撤换不称职的课题组成员。凡课题被撤销的负责人,下一轮不得申报教育科研项目。对终止课题的研究人员取消其两年时间内申报任何课题的资格。

5.建档保存中的重要资料:

1)计划选题:立项申请报告、实验研究方案、开题报告等。

2)研究过程:各项原始记录、工作日志、会议记录、资料性照片、音像资料、各阶段研究计划,教育教学效果测查、评价记录、阶段性总结或成果报告等。

3)成果鉴定:结题申请书、研究报告、工作报告、检测报告表、成果鉴定书、论文、专著、成果集、评审鉴定会议记录等。

4)成果推广:成果推广应用计划、总结、各方面信息反馈资料等。

5)证书文件:立项审批文件、课题成果获奖文章、奖状、证书等。 

6)其他:与本课题相关的参考文献、理论学习资料等。

6.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负责人要收集下列资料,并分类装订或夹扣。

1)课题研究实施方案。 

2)课题研究的阶段计划和进程安排。        

3)课题组成员的子课题及任务分工。         

4)阶段性(学期或学年)研究成果的总结或体会。   

5)与课题有关的学习资料(学习笔记、剪辑、摘抄等)。 

6)课题研究期间的所有教案、示范课教案、研讨课教案、评课记载、课题评估安排表。     

7)单元测试成绩汇总表、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汇总表、对照组和实验组成绩对比分析表。 

8)学生评价表、问卷调查表。

   9)学生的小论文、学生的作品、竞赛评比活动、学生研究小组安排表、活动记录 。

10)发表的相关论文获研究报告,所有论文需提供汇编本原件。

11)课题申请表、课题申报表、结题报告。

第四章  课题经费 

学校提供必要的经济保障。经费使用范围为:咨询费、资料费、必要的文具费、外出的调查考察费用、奖励研究人员等。

第五章  课题结题与鉴定验收

区级及以上课题按上级文件要求做好结题工作,校级课题结题与鉴定工作由教研室负责。 

1.校级课题结题条件

1)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原定的研究目标已经实现;

2)课题研究主体报告已完成;

3)反映课题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的资料已整理齐全。

2.校级课题结题鉴定

1)组织专家组对课题进行会议鉴定或书面鉴定。专家鉴定组一般由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教研室主任和教研组正组长组成。

2)专家鉴定组成员应本着科学精神,对课题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填写好《个人鉴定意见表》和《成果鉴定书》。教研室组织专家鉴定组成员对及时提交的课题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投票结果评选产生优秀课题(≤50%)和合格课题。优秀课题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前3名)推荐参加区级及以上课题申报。未及时提交但未超过3个月的课题可以给予结题鉴定,但不能评为优秀课题。

3)申请结题验收鉴定的有关报告、技术文件,应在验收鉴定之前两周送达教研室。

4)申请鉴定的成果,应报送下列材料:

《研究报告》、《工作报告》(工作重要过程报告)、《检测报告表》、《成果鉴定书》、有关专著及成果支撑材料。

5)对出现以下任何一项者,不予结题:

⑴ 无年度报表,无阶段总结报告的项目;

⑵ 研究工作中断半年以上的项目;

⑶ 主研者变动而使研究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项目;

⑷ 有重大弄虚作假的项目;

⑸ 规定结题时间未结题,拖延时间达3个月以上的项目。

3.校级科研课题的结题评审由学校教研室主持进行,根据需要可以聘请有关领域的专家参与。鉴定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将完整的成果、研究工作总结、成果鉴定书(原件)1份,交校教研室,验收存档,由学校教研室发给《结题证书》。

莆田第八中学

2018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