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畅想青春、和谐校园”班班有歌声比赛的通知
	   
	   
	   
	   
	   
		  
			| 一、指导思想为迎接2012年国庆,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爱国、爱党、爱校的热情,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文化,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展现学生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和艺术才能,校团委会、音乐组决定在全校开展“畅想青春、和谐校园”合唱比赛。
 二、合唱主题
 比赛主题为“畅想青春、和谐校园”。参赛班级应围绕主题,在参赛曲目中选择演唱歌曲,搞好组织策划。
 三、参赛对象:高一、高二全体班级
 四、参赛形式和歌曲选择
 比赛以合唱为主体。为增强演唱效果和艺术表现力,合唱时可附加领唱,朗诵,伴舞及其他多种表演形式,并纳入评分范围。比赛演唱两首歌曲,高二年级有一首为必唱歌曲——校歌《团结勤奋,求实进取》。演唱伴奏原则上使用伴奏带(伴奏自备),也可以采用钢琴伴奏(人员自请)或无伴奏合唱。服装各班自备。
 五、评委和奖项
 ① 本届合唱比赛评委由校领导和专业老师担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现场评分。
 ② 按年段评出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四名。
 备注:评分总分为10分,最低起评分为7分,计算选手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综合其他的评委得分为参赛班级的最后得分。
 六、评分标准(10分)
 ① 参赛曲目紧扣主题、催人奋进、健康向上、优美动听。(2分)
 ② 声音宏亮、节奏准确、演唱和谐、吐字清楚。(2分)
 ③ 艺术处理细腻讲究、二度创作具有新意、表现形式丰富多彩、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2分)
 ④ 参赛队员精神饱满、服装统一、化妆得体(淡妆)、动作整齐、情绪高昂、有良好的团队风貌。(2分)
 ⑤ 指挥训练有素、节拍准确、手势明确、有较好的驾驭能力。(2分)
 七、比赛地点和日程:
 合唱比赛地点:学校体育馆。
 合唱比赛时间:暂定于10月上旬。请各参赛班级于9月13日(星期五)前到团委会登记参赛曲目、指挥、领唱等姓名,并于9月16日全师会后进行抽签,决定各年段比赛顺序。各班班主任和全体同学应予以高度重视,积极争取课任老师支持,精心策划安排,认真组织排练,真正唱出水平,唱出激情。
     莆田八中团委会 音乐教研组 2012-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