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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八中传菜电梯安全使用规定

为确保食堂(餐厅)传菜传菜电梯安全正常运行及服务质量,防止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特制定本规定:

1、严禁电梯运行中打开电梯厢门。

2、严禁人靠在电梯门上或电梯门口堆放杂物。

3、严禁反复多次按电钮或者按着电钮不放。

4、上下货物时,要放平放稳之后再操作电钮,不能超重,不能将货物堆放在门口边缘,开关门要轻。

5、注意保持电梯内外卫生,要安排专人打扫,及时清除异物。不得用水冲洗。

6、任何时候都不能将水冲入电梯井道。

7、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等待专人维修,严禁自行处理。要立即张贴醒目的故障标志,防止其他人不知情继续使用。(具体故障现象附后)

8、严禁在电梯轿厢、顶部放置杂物。

9、严禁将头伸进电梯门内,这种非常危险的举动将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

10、任何时候听到电梯运行有异常声音,或者有不正常气味,都要立即报告食堂经理或学校分管部门。


附:当使用过程发生以下故障时,传菜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1)层、轿门关闭后传菜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传菜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3)层、轿门关闭前传菜电梯自行行驶时;

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5)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应立即按急停按钮);

6)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8)安全钳误动作时;

9)接触到传菜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