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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八中关于成立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福建省档案条例》,推动学校档案工作的健康、稳步发展,根据《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校档案工作的通知》(莆教〔201627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我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长:吴正平(校长)     

副组长:翁振祥(分管安全、后勤副校长)

龚亦斌(分管德育、教学副校长) 

陈耿义(分管党建副校长)

  员:

吴金光(政教处主任)    

郑建明(政教处副主任、保卫科科长)

陈健健(政教处副主任)   吴良清(总务处主任)

蔡文华(工会主席)       陈俊飞(教研室主任)

梁遵(教务处副主任)     林凡(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和办法等。 

2、制订学校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档案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收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和统计学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4、督促、检查、指导档案立卷部门对项目档案材料进行完整、系统、正确的立卷归档。 

5、负责档案的利用工作,办理档案的借阅。 

6、参加信息工作的整体化建设,做好档案检索工具的编制,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学校工作、管理提供服务。 

7、承办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莆田第八中学

二○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