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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 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

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国家资助政策,推进学生资助工作更好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就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效落实资助政策宣传

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丰富,需不断加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同时,应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和解读,提升学生资助政策传播力、影响力。

1.上好一节资助主题班会。在秋季学期开学初,学校要安排一次资助主题班会课,给入学新生上一节资助政策讲座,对入学新生宣传、解读国家资助政策及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资助政策得到落实。

2.设立校园资助宣传橱窗。学校宣传橱窗至少有一个版面张贴资助工作内容(宣传模板参照附件1制作),宣传橱窗的内容,要根据不同情况(如张贴板面破旧、褪色、字迹模糊不清等)及时更新。

3.全方位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持续落实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2〕17号)要求,全方位、多渠道、多层面宣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农村偏远地区尤其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尤其是入学新生及家长;要通过多种形式在校内宣传教育资助政策及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和福建助学APP操作流程,及时向入学新生及其家长宣传资助政策相关信息,做到每个学生和家长都知晓。要通过学校网站、家长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将《教育资助政策明白卡》《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告知书”》二维码及电子版内容(详见附件1、2)完整转载给相关学校入学新生监护人,确保资助政策宣传覆盖所有受助新生及家庭。

4.开展防范诈骗宣传。要通过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方式,提醒学生警惕各种“校园贷”等,警惕各种打着奖助学金旗号的诈骗行为,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甄别能力,引导学生理性消费、科学消费。

二、精准开展学生资助认定和管理

按照《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要求,切实组织好、实施好新学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建立严格规范的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流程,确保认定工作公正、透明、规范。

1.精准识别资助对象。要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精准填报数据,通过“信息比对”“量化认定”等方式,精准识别资助对象,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2.全面采集在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通过“福建助学系统”做好家庭经济情况量化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束后,及时录入家庭经济信息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

3. 严格审核资助对象受助资格。非全日制、非学历教育、学籍异常的学生或与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学生学籍信息重复的学生不得申请中职助学金

    三、切实发挥学生资助育人功效

    资助育人是立德树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形成全员参与 ,各部门配合、各个教育教学环节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要在育人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多的关注和倾斜。要加大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力度,认真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向阳花开”助学帮扶行动的通知》(闽教学〔2021〕21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向阳花开”助学帮扶行动,不断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管理的“三全”助学帮扶长效机制。要丰富载体抓实资助主题教育,重点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着力培养学生争先创优的精神,劳动光荣的意识和自强不息的品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价值观,引导受助学生成长成才。

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落实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按照安全、营养、卫生的标准因地制宜确定适合本校学生的供餐内容和供餐模式,建立完善供餐管理制度,指导学校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强化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完善食堂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具备专业知识的专(兼)职财会人员,落实食堂财务公开,及时公布食堂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学校膳食委员会的监督。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应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或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和城市学生伙食、弥补学校公用经费和开支聘用人员费用等方面。加强食堂相关人员营养知识培训,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特点,科学营养配餐,努力为学生提供优质、营养均衡的膳食。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要持续运用好“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管平台”,落实五大模块登记制度:采买登记(按日)、校领导陪餐(按餐)、食品留样(按餐)、用餐快报(按餐)、食谱预告(按周),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资金监管,杜绝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膳食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确保资金效益和安全。  

五、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要求,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及时了解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在本人或家人感染疫病的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各校要根据其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使用学校按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学生资助基金,采取减免学费或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不让一名学生因病辍学。

六、提升学生资助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切实加强学校资助队伍建设,始终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每校至少配备1名学生资助专(兼)职管理人员,确保资助队伍不散、责任不变、干劲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新学年学生资助工作。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要通过多种形式,分学段、分类型开展学生资助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资助管理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政策执行力,提升学生资助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资助政策,熟悉资助评审制度和工作流程,熟练操作资助系统。学校领导要保障资助办公条件和资助管理人员待遇,学校兼职从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教师工作量,可参照福建人社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教2016142号)中《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具体工作量减免由学校酌情确定,或者可通过学校行政会、校务会、教代会等形式决议给予资助经办人员绩效岗位补贴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要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和本《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下发文件,对资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督促指导所属学校认真细致 、规范有序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学生资助中心将结合《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莆教直〔2022〕29号),对2022年秋季学期各学段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导,督导结果将作为本年度县区年终教育工作绩效考评依据内容之一。

附件:1.教育资助政策明白卡

2.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告知书”        

莆田市教育局

2022年9月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1

教育资助政策明白卡

附件2

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告知书”

        同学的家长:

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并完善了从学前教育阶段到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根据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你的孩子    学年  季学期已享受的资助政策如下: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一档)2000/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二档)1000/

□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

□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及正版字典

□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学生免住宿费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作业本

□家庭经济困难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1000/

□家庭经济困难小学非寄宿生生活补助500/

□家庭经济困难初中寄宿生生活补助1250/

□家庭经济困难初中非寄宿生生活补助625/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1000/

□高中国家助学金(一档)3000/

□高中国家助学金(二档)1700/

□高中免学杂费

□中职国家助学金2000/

□中职免学费

□中职国家奖学金6000

以上资助政策具体内容可关注“福建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查询

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印发